保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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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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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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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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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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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疾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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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种,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每种中度疾病限给付一次,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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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度疾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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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种,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每种轻度疾病限给付一次,累计给付以四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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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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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投保人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和重度疾病保险金的合计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当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后,另一项保险金责任同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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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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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种,除给付重度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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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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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种,除给付重度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罕见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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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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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的2%×实际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天数。合同的特定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累计给付天数以 30 天(含)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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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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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恶性肿瘤——重度或原位癌额外保险 金、疾病关爱保险金和特定疾病关爱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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