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身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若两名被保险人先后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先身故的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责任。后身故的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向该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合同终止: (1)合同已交保险费与累计已给付的年金金额两者的差额; (2)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无法确定两位被保险人身故的先后顺序时,则视为两位被保险人同时身故,保险公司按身故时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的50%分别向第一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和第二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合同终止: (1)合同已交保险费与累计已给付的年金金额两者的差额;
(2)合同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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