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火灾、爆炸; 2、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4、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其他固定物体发生倒塌。 保险事故发生后,为抢救保险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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